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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
核准“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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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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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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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2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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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2107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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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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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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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按国家人事部文件要求时限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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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国家科委、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意见》(国办发[1995]28号) 2、人事部、国家科委、国家教委、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七部门《“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专发[1995]147号) 3、人事部本年发出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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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符合人专发[1995]147号文规定的条件 2、符合人事部本年发出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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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
按人事部文件要求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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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单位推荐;
2、我处承办人接收材料,处领导审核
3、征询专家意见并组织考察;
4、局领导研究
5、市政府审定推荐人选
6、报国家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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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