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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
日期:2005-11-26  
 

业务名称

核准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

业务类型

 

主管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办理地点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1、2号窗口

联系电话

82107155

受理时间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按国家人事部文件要求时限上报

办事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国家科委、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意见》(国办发[1995]28号)
2
、人事部、国家科委、国家教委、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七部门《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专发[1995]147号)
3
、人事部本年发出有关文件

受理条件

1、符合人专发[1995]147号文规定的条件
2
、符合人事部本年发出的有关文件的规定条件。

需提交的材料

按人事部文件要求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1、单位推荐;

2、我处承办人接收材料,处领导审核

3、征询专家意见并组织考察;

4、局领导研究

5、市政府审定推荐人选

6、报国家人事部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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