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用一份与其他复印件一起装订);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聘用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若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的,不用提供); 5、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或流动人口生育证复印件(验原件); 6、现实表现情况(股东单位委派的,由现工作单位提供,个人来深应聘的,由内地原工作单位提供); 7、聘用(劳动)合同书(审核后当场退回)。
续办人才居住证所需材料:
1、《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用一份与其他复印件一起装订);
2、原人才居住证、身份证原件;
3、新劳动合同书原件;
4、如果现单位与原办理人才居住证单位不同,还需提交新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