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须提交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一)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1、首次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根据不同的专业系列、年龄要求提交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广东省人事厅制发的外语或古汉语(医古文)成绩通知单。
2、首次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提交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广东省《计算机网络应用合格证书》。
[附:目前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有:计算机软件(1991)、会计(1992)、经济(1993)、统计(1993统计员、1995统计师)、审计(1993)、出版(2002)、国际商务(1994—2001)、卫生(2001)、翻译(2004)]
符合下列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首次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须提交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但要提交相关的免试证明材料:
(一)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须补充提交加盖聘用单位验证盖章签名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须补充提交我处出具的外语免试证明)
符合下列计算机免试条件的,首次聘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不须提交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但要提交相关的免试证明材料:
(一)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须补充提交加盖聘用单位验证盖章签名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须补充提交加盖聘用单位盖章签名的市机构编制部门有关该机构的批文及当事人的工作证明材料;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的人员,须补充提交加盖聘用单位验证盖章签名的上述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45周岁以上人员,须补充提交加盖聘用单位验证盖章签名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和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须补充提交加盖聘用单位验证盖章签名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补充提交聘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省外调入人员聘任提交计算机和外语考试成绩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如果于2004年1月1日以前在省外已受聘,调入深圳后重新聘任的,可不提交计算机和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但须由单位审核档案记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
(二)如果于2004年1月1日后在省外受聘,调入深圳后重新聘任的,则必须提交相应的计算机和职称外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