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公开招考职员雇员有关问题的解释

 

1、      公务员、职员、雇员有什么区别?

答: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职员是指由事业单位依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聘用到行政管理职位和专业技术职位的人员;雇员是指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编制和员额内,以合同形式雇用的人员。其中,公务员是党政机关主体,职员是事业单位的主体,雇员主要在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工资待遇方面,公务员、职员相当,相同学历、职称的职员比雇员稍高;社会保险方面,公务员按公务员标准购买,职员按事业单位标准购买,雇员按企业标准购买。

 

2、      此次招考报考公务员的同时能报考职员、雇员职位吗?

答:报考公务员时可同时报考职员或雇员。 但由于职员、雇员考试同时安排,不能同时报考职员、雇员两种职位。

 

3、      此次职员、雇员招考的时间如何安排?会与公务员招考冲突吗?

答:此次职员、雇员招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3日~5月24日网上报名,5月28日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5月31日笔试,6月5日公布笔试成绩,6月14日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由用人单位具体安排时间。

职员、雇员招考时间与公务员招考错开安排,不冲突。

 

4、      应届毕业生能报考社会人员的职位吗?社会人员能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吗?

答:下列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市外户籍2008年应届毕业生;市外户籍2007年毕业暂缓就业的人员;2007年5月1日(含5月1日)之后毕业的留学生。

下列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2006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无论是否已就业);市外户籍2007年毕业且已就业的人员;2007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之前毕业的留学生。

下列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2007、2008年毕业的深圳户籍(含龙岗、宝安、光明新区户籍,也包含深圳生源、深圳院校,蓝印户籍除外,下同)毕业生(无论是否已就业);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5、      市外户籍2007年毕业生如何判定是否暂缓就业?

答:1.档案关系还挂靠在学校的,提供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即可,有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即可认为是暂缓就业;2.毕业生与学校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的,可认定为暂缓就业。

 

6、      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还是按社会人员报考?

答: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解释第4条规定确定报考身份。

 

7、      深圳户籍(深圳生源)人员需要临聘三年以上才能报考吗?如可以,能否跨区报考?

答:此类人员报考对临聘时间不作要求,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并可跨区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8、      我现在在深圳市的某个机关事业单位临聘,户籍在市外,但我的配偶是深圳户籍,报考是否还要求临聘满三年以上,能否跨区报考?

答:此种情况属于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情况,此类人员除了须具备干部身份、年龄按公告(职位)要求报考外,报考待遇与深圳户籍人员一致。即报考不要求临聘满三年以上,同时可以跨区报考。

另外此类人员如果已经临聘满三年以上,报考时年龄也可放宽到40周岁。

 

9、      市外户籍在深圳雇用满一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三年以上的临聘人员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其雇用或截至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临聘满3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雇员雇用时间均截止2008年4月30日,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止2007年12月31日。

临聘时间截至日期与上次职员、雇员招考一致,主要考虑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不鼓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临聘人员。

 

10、 龙岗区、宝安区、光明新区户籍的人员可以报考“市内”要求的职位吗?

答:可以报考。“市内”户籍包括特区内和特区外的所有区。

 

11、 “本科”学历的能否报考“大专”要求的职位,“研究生”学历的能否报考本科以下学历要求的职位?高级职称的能否报考中级以下职称要求的职位?

答:可以报考。本次招考设置的学历、职称均为最低要求,职位要求学历、职称以上的均可报考,但同时要满足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最低学历要求是本科的职位,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相符,但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不同,能否报考?

答:可以报考。

 

13、 好些职位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要求也是本科的专业,但研究生的专业名称在职位表中并未列明,那是不是研究生都不能报考?如可以报考,什么专业的才能报考?

答:类似这种情况的,一要看研究生所学专业是否与所要求专业相近,二要看这个职位的性质。如果专业相近,且“招考职位”一栏中职位性质要求与其研究生专业相符,那么可以报考;如果专业差别较大,“招考职位”一栏中职位性质要求与其研究生专业不相符,那么不能报考;具体报考前应先咨询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与招考单位的招考意向一致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14、 市外户籍深圳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年龄能否放宽到40周岁?

   答:市外户籍深圳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可视同为深圳户籍人员,其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15、 最低学历要求是本科的职位,其专业要求是“临床医学”,考生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是“外科”,而在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外科”是临床医学的一个子专业,象这种情况考生能否报考?

答:象这种情况的,首先要看这个职位的性质,如果“招考职位”一栏注明是招“外科医生”,那么可以报考;如果“招考职位”一栏注明不是招外科医生,那么不能报考;如果“招考职位”一栏没有注明招考什么类型的医生的,先咨询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与招考单位的招考意向一致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16、 部分职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那么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能否报考“小学教师”的职位?

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可以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具有“大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的职位。但是具备“小学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中学教师”职位,余类推。

 

17、 资格初审时非全日制学历的需不需要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答:非全日制的学历证书资格初审时不需要提供验证证明,但报考入围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要提供验证证明。

如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假学历证书的,三年内取消职员、雇员的应聘资格。

 

18、 考生深圳户籍的户口卡(户籍本)已经办下来,但深圳的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估计到笔试、资格初审时还不能办下来,能否报考?

答:在4月30日之前,已经办好深圳户籍本(或户口卡)的考生,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深圳的身份证还没有办好的,提供户籍本(户口卡)原件、原身份证原件以及办理深圳身份证的回执原件作为证明。

 

19、 分配到深圳的2008年毕业生,已到深圳报到,但户籍本(卡)和身份证未办好,能否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答:分配到深圳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如在4月30日前已到深圳市人事局报到并开具到4月30日(含4月30日)之前的《毕业生介绍信》,可按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此类考生笔试时按原身份证参加,资格初审时提供身份证、深圳《毕业生介绍信》(原件)和其它所需材料。

 

20、 能否提供各区或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

答:涉及招考政策问题,应向市组织人事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市人事局:82107225(职员1),82001738(职员2),82108193(职员3),82107055(雇员);

市委组织部:82093036。

涉及具体招考职位的问题,可向各区或市直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咨询。现将有关人事部门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福田区:82918892;罗湖区:25666257;南山区:26542357

盐田区:25228716;宝安区:29996374;龙岗区:28905246

光明新区:88211652;

深圳市教育局:82105535;深圳市卫生局:25531455。

 

21、 这次招考中好些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如四、六级证书,成教毕业证书,会计证,职称证等),考生已经通过的相关考试,也已知道考试成绩,但证书还不能拿到,能否在没有取得证书的情况下报考?

答:按招考公告的要求:“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08年4月30日(含4月30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据此,考生必须在2008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才能报考,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2、 考生是市外户籍,但属于驻深部队军人的配偶,能否作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如何判定是否符合随军条件?

答:市外户籍考生属于驻深部队军人配偶的,如果符合随军条件,也可报考“市内”户籍要求的职位。

是否符合随军条件必须到深圳市人事局军官专业安置处进行认定,地址:深圳市福中路人才大厦(彩田万佳旁)9楼。

 

二十二、双学位的考生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答:如果考生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也就是说需要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二十三、一些医疗类职位有具体执业范围职称的要求,如何确定考生的职称是否符合?

答:首先看考生的职称证书是否与职位要求的一致,若职称证书未注明执业范围,可通过审核考生的职称评审表来介定考生的执业范围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二十四、职员、雇员考试要考《申论》吗?专业技术雇员的专业考试有复习资料吗?如何购买考试相关资料?

答:职员、雇员考试不用考《申论》。招考职员和部分专业技术雇员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四大类;招考辅助、工勤雇员的考其中的一般类。招考专业技术雇员的一般考《专业》一科。各职位的考试专业均在职位表中注明。

专业技术雇员的专业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深圳市考试中心网站提供考试大纲下载。

《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的考试复习资料可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购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电话:8377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