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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确认办理程序
日期:2008-02-22  
 

业务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确认

主管部门

深圳市人事局职员与雇员管理处

办理地点

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C3039室

联系电话

82107055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受理对象及条件

一、调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仍在本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原已取得各地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年限条件复核认定。

二、从企业或市外(含复员军人)调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前已取得县(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条件进行确认。不符合确认中级、高级工条件的,可确认为初级工。

三、未纳入技师考核试点的工种,暂不确认技师。

需提交材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确认申请表(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处”“业务表格”栏目下载);
二、现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调入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介绍信复印件(验原件);

四、所在单位编制册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程序

(1)所在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确认申请表》,经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其中,区属单位须经区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无主管部门的市直事业单位直接报送市人事部门审核。

(2)所在单位备齐材料后,送市人事局职员与雇员管理处审核。

(3)审核合格后,凭市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确认申请表》在规定时间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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