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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深圳市市级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与经费包干方案实施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日期:2008-05-06  
 
 
 
深编办规〔2008〕2号
       根据《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办对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 深圳市市级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与经费包干方案实施办法》(深编办〔1997〕083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名称及文号附后)。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 深圳市市级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与经费包干方案实施办法(深编办〔1997〕083号)
2. 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深编办〔1997〕170号)
3. 关于市直机关人员编制与经费包干若干问题的通知(深编办〔1998〕071号)
4. 关于依法产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通知(深编办〔2000〕012号))
5. 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年度检验评定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编办〔2000〕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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