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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培训
日期:2005-11-25  
 

业务名称

出国(境)培训

业务类型

 

主管部门

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办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

0755-83361333

受理时间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办事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一、备案类培训:

1、国外邀请函、培训计划。

2、派出人员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审批表。

3、政审批件

4、国(境)培训项目备案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审核类培训:指派出单位根据需要与国外相关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而派出的项目。

1国外培训项目审核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
、国外邀请函、培训计划。
3
、培训期间外语翻译的说明。
4
、国(境)外部培训经费开支的说明。

三、审批类培训:指由国家外国专家局部分或全部资助的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行业的派出培训项目。

1、填写派出培训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

一、备案类培训:

将备案材料报市引智办。
市引智办备案后送市外事办办理出国(境)手续。

二、审核类培训:指派出单位根据需要与国外相关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而派出的项目。

备好申报材料后报市引智办、市外事办签署意见。
申报材料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司审核项目,出具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批件后,单位具体组织派出。

三、审批类培训:指由国家外国专家局部分或全部资助的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行业的派出培训项目。

国家外国专家局下达审批类项目通知书。
单位选拔培训人员组织实施派出培训项目。
出国(境)前到国家外国专家局领取资助款。
派出培训结束后到国家外国专家局核销经费。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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