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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也可以代办“洋文凭”验证了
日期:2007-04-13  
 
近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授权深圳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在深圳地区代办国外和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的申请和受理工作。

  从2000年开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展了对国(境)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工作。仅2006年,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生达到2.7万余人,深圳地区申请认证的也有千余人。为方便广大留学人员提交学历学位的认证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国内一些城市设立了受理认证申请服务点,深圳的认证受理点设在福中路国际人才大厦的三楼,在此之前,深圳地区的留学人员要办理学历认证,都要跑到广州或是直接去北京办理,非常不方便,新成立的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根据这一情况,及时与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沟通协调,取得了学历认证代办点的资格,大大方便了深圳地区的留学人员办理学历认证手续。同时,为了体现对我市对留学人员的重视和支持,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受理工作作为一项公益性服务无偿向留学人员提供,不收代办费用。

  “海归”成群回归引热“洋文凭”认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对国际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留学人员选择回国发展,近几年来,深圳每年引进的留学人员都超千人,成为国内吸引海外留学人员的主要城市之一。随着“海归”的日益增多,“洋文凭”的认证也越来越收到广大留学人员和用人单位的重视,主要是三类情况:第一类是留学人员主动要求进行认证以备不时之需,其中不乏哈佛、剑桥等著名大学的毕业生;第二类是用人单位要求拟聘人员入职前进行认证,以确保所用之人是名副其实的真“海归”;第三类是评职称、公务员、职员考试等涉及的文凭认证。

   据深圳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国(境)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范围包括:在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证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通过对国外学历学位的认证,可以帮助留学人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首先是鉴别国(境)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机构的合法性;其次是甄别国(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真实性;三是为经认证的国(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证书。

  六类“洋证书”不能认证。

  据深圳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国外学历认证的工作人员介绍,并不是所有的国境外学历证书都能获得国家的认证,有些留学人员回国后学历学位没有通过认证的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首先是假文凭。少数留学生在国外留学期间,因成绩不合格无法毕业,为了能向家长有个交待,就通过各种手段做了个假文凭,以期蒙混过关;有少数出国时间长的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国外大学文凭;也有的“洋文凭”上的大学虽然存在,但申请人根本就没有在该学校上学;

   其次是一些境外院校颁发的文凭不被所在国家承认,在中国也不可能被认可。比较多见的就是各类“瑞士酒店管理学校”的文凭认证申请,目前,洛桑酒店管理学院是惟一被瑞士联邦政府承认为正规高等学历的酒店管理学院,其他都不被承认为正规学历教育。

   还有一些是违规办学、网上办学等。比如,美国只有被教育部承认的认证机构所认证的学校才是被承认的学校,而学院性地区认证机构有6家,正式大学在自己的认证信息里会写到,他们是被6家学院性地区认证机构中的一家认证的。美国很多州规定,没有获得这些机构认证的大学必须把这一重要信息放在自己的网站上,否则就是犯法。而一些学校却故意漏掉这一信息,仅靠“国际认证”、“世界学校”等并不存在的资格来骗取中国学生。

  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的六类“洋证书”:

  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洋文凭”认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据介绍,“洋文凭”认证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本人留学期间护照;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正式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交验毕业论文原件,并提供论文题目、目录及摘要复印件等。具体提交材料及办理手续,留学人员可以到中国留学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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