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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
日期:2005-11-30  
 

 

业务名称

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

业务类型

登记

主管部门

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点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4号窗口

联系电话

82105807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45分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即时

办事依据

国家《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经纪人管理条例》(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深人发〔2002〕80号)

受理条件

1、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被人才中介机构聘用的从业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违背职业道德,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2)、涂改或转让、租借他人使用资格证书的;

(3)、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才中介机构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原件1份);

2、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持证者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办理程序

1、持证者本人如实填写《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

2、用人单位聘用持证者之后,在第一年年检时将《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等规定材料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用人单位与持证者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向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

其他说明

申请人需填写《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可登陆深圳市人事局网站(www.rsj.sz.gov.cn)、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www.szzw.gov.cn)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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