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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08年接收非深圳生源本科毕业生主要院校名单的补充通知(深人发〔2008〕42号)
日期:2008-05-20  
 
深人发〔2008〕42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08年毕业生接收工作,现决定对深圳市2008年接收非深圳生源本科毕业生主要院校名单进行调整,在原名单的基础上,增加河北工程大学等12所院校。具体名单如下:
   
   河北省(1所)
  河北工程大学
  江苏省(2所)
  江苏工业学院、江苏科技学院
  江西省(1所)
  江西中医学院
  湖北省(2所)
  孝感学院、湖北经济学院
  湖南省(1所)
  湖南工业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1所)
  广西中医学院
  贵州省(1所)
  贵州工业大学
  陕西省(1所)
  西北轻工业学院
  甘肃省(1所)
  兰州医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所)
  塔里木农垦大学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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