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办事指南
行政审批
政策法规
网上办公
网上监督
公务员 职员与雇员 人才引进 工资福利退休退职 军官转业安置 人事争议仲裁 人事制度改革
教育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 机构编制管理 引进国外智力 人才中介管理 人事人才服务 人事编制工作通讯
您现在的位置:深圳市人事局->人才引进->毕业生就业服务->常见问题解答
已经在深圳办理了接收手续,现与单位解除协议,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日期:2007-03-15  
 
    已经在深圳办理了接收手续,现与单位解除协议,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改派手续须在毕业一年内办理。具体做法是:携带本人改派申请、单位出具的解约意见以及《深圳市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到市人事局申请改派手续。由市人事局出具相关意见后,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携带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市人事局领取《报到证》,办理退回学校改派的手续。
 
相关文档:
 
文档附件:
     
    粤ICP备05019342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深圳市人事局(编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三楼
    邮政编码:518026  E_Mail:szrsj@opic.sz.gov.cn  传真:8200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