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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就业须知
日期:2008-04-14  
 
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就业须知
 
    深圳市内院校和深圳生源的全日制计划内毕业生,在毕业派遣时须到市人事局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一、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程序
    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经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直接到深圳市人事局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市内院校和深圳生源毕业生毕业接收手续,其办理程序和报送材料可登录深圳市人事局网站(www.rsj.sz.gov.cn),进入“人才引进”栏目,查阅“办事指引”中《引进在职人才和接收院校毕业生办理指南》。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程序
    在集中派遣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2年。我市生源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转回深圳的,可通过在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的方式,向市人事部门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并由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可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接收手续,查询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人才网”(www.szhr.com.cn),进入“人事代理”栏目,查阅“业务指南”中“未落实单位的市内院校及生源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须知”。
    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个人应及时办理接收手续
    为做好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避免延误办理转正定级、社会保险等事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个人都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局办理接收手续。
    四、办公时间与地址
    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接收手续可在全年正常工作日办理。
    市人事局办公地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事局(6-9)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45分。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地址: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楼人事代理部、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综合服务楼四楼西侧。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点30分至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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