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办事指南
行政审批
政策法规
网上办公
网上监督
公务员 职员与雇员 人才引进 工资福利退休退职 军官转业安置 人事争议仲裁 人事制度改革
教育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 机构编制管理 引进国外智力 人才中介管理 人事人才服务 人事编制工作通讯
您现在的位置:深圳市人事局->教育培训->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8年度干部自选培训的通知
日期:2008-04-03  
 

  深组通〔2008〕13号

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及光明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作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年-2010年深圳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决定在2008年继续开展干部自选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选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全市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职员、市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培训课程

  根据《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培训课程体系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五大类为基本框架,并按照主修辅修、分级分类提供课程菜单。

  (一)主修课程。分“处级以上(含处级)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干部”和“科级以下(含科级)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干部”等两个部分的课程。

  (二)辅修课程。各类干部均可选学。“处级以上(含处级)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干部”和“科级以下(含科级)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干部”的主修课程可互为辅修课程。

  每位干部在本年度内应参加5天(含5天)以上的自选培训,其中选学主修课程的时间必须达到2天以上(含2天)。培训时间每天为8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根据自选培训课程设置的要求,外语类培训为业余时间学习,其它培训为脱产学习。

  《课程安排表》详见附件3,可通过“公务员之窗”网站及市委党校等培训机构网站查阅或向相应培训机构咨询。

  三、参训程序

  (一)自主申请。参训者根据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分管领导对岗位胜任能力训练与提高方面的建议进行选学,并填写《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审批。所在单位根据参训者的年度考核情况、岗位需要和个人需求,研究审批培训申请。

  (三)报名培训。请直接与各培训机构联系,按不同培训机构分类报名,并依时参加学习培训。

  (四)培训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教育培训手册》或《公务员培训证书》,由培训机构填写《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应的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核。

  (五)学籍存档。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将《登记表》等材料整理后送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四、培训学费

  培训学费在单位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参加外语类自选培训的,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报销全部学费的80%。报名时须先交纳全额学费;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凭交款收据、《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和《干部教育培训手册》或《公务员培训证书》向所在单位申请报销。

  五、培训机构

  (一)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地址:福田区香蜜湖北路3008号深圳市委党校办公楼714室;电话:82768853、82768854;传真:82768927、82768852。

  (二)深圳大学。地址:深圳大学本部(南山区政府大楼对面);成人教育学院(解放路4008号);电话:82113063、82113060、82113210、82113212、82113163,晚上、周末:82113212、82113210;传真:82113163、82113061。

  (三)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地址: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7楼;电话:83220053、83233736、83233777-3801、6318,英语类:83233509、83233777-3821,计算机类:83252592;传真:83211200。

  (四)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地址:福田区八卦路55号经理大厦;电话:82472207、82472890、82472663、82472871,英语类:82472861、82472860;传真:25949089。

  (五)深圳新闻培训交流中心。地址: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三楼;电话:83518674、13543308121,传真:83517938。

  (六)深圳商报培训学院。地址: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厦三楼;电话:83929777、83901669、83519196,传真:83519266。

  (七)国家经济信息系统深圳培训中心。地址:福田区同心路1号B座一楼;电话:82104087、82098047、82104167、82104316,周末、晚上:82103109;传真:82101148。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干部自选培训既是我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深圳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处理好自选培训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积极选派干部参训。

  (二)优化服务。培训机构要在培训中树立服务的理念,为干部参训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创造良好的培训条件,优化和创新自选培训的组织形式,探索和完善“送教上门”和“量身定做”等培训服务方式。

  (三)注重质量。要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取向、胜任力开发为重点,根据干部需求,完善课程体系,配强师资,深化教学改革,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建立培训机构与学员之间的双向评估反馈机制,加强教学考核评估,严把培训、教材、授课质量关。

  (四)加强管理。学习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学员工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培训机构请假。如学员不能保证相应的学习时间,则按退学处理。坚持“凡训必考”,学习成绩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吴振兴  电话:82106085;

  市人事局联系人:吴映霞  电话:82108449

  附件:1、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申请表

  2、深圳市干部自选培训登记表

  3、各培训机构课程安排表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八年二月一日  

  

 

 
相关文档:
 
文档附件:
 
粤ICP备05019342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深圳市人事局(编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三楼
邮政编码:518026  E_Mail:szrsj@opic.sz.gov.cn  传真:8200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