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驻深部队干部家属随军资格审核
业务类型
审核
主管部门
军官转业安置处
办理地点
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905室
联系电话
83261485
受理时间
正常办公时间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办事依据
1、《关于驻深圳市军队现役干部家属随军调入我市的有关规定》(深军转〔1987〕39号)
2、《印发深圳市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府〔1996〕227号)
受理条件
1、享受深圳市驻军待遇的驻深部队干部家属;
2、符合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并经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批准。
需提交的材料
1、驻深部队干部家属随军呈批表(到市军转办当场填写); 2、干部家属随队批准书复印件(核原件); 3、任职文件或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复印件(核原件); 4、军官证、结婚证、随军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核原件); 5、居迁居随军家属的待业证或失业证复印件(核原件); 6、随迁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核原件); 7、干部调动审批材料(工人调动审批材料)或入户申请审批表(供签意见)。
办理程序
1、承办人接收材料并初审;
2、处领导审核;
3、承办人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工人调动审批材料)或入户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市军转办公章。
其他说明
1、随迁子女2个以上者,须提供市计生办证明;
2、复印件用标准A4纸;
3、随军材料报送应由部队干部部门指定人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