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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1-04  
 

各区编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2007年度广东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人员要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连续性强,工作量大,各单位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年度统计工作,并注意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时间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均为2007年12月31日,统计表上报时间为2008年1月11日前。

  三、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各区编办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在2008年1月15日前将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材料一并上报市编办。

   联系人:苏华花、洪纲,联系电话:82001761,82001735(Fax);办公地址:市民中心C区三楼3030室。

  附表:(一)行政机关(行政事务)机构编制统计表

  (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表

深圳市编办  

二○○八年一月四日

  注:1、今年增加“组织机构代码”项目(必填项),具体填写方法见附表。

  2、附表二(事业单位统计表)由各主管单位负责下发给管辖的事业单位。

  3、附表一、二均可在http://www.rsj.sz.gov.cn“机构编制管理”栏目中下载。如有疑问请E-mail至:honggang@sz.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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