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编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2007年度广东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人员要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连续性强,工作量大,各单位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年度统计工作,并注意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时间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均为2007年12月31日,统计表上报时间为2008年1月11日前。
三、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各区编办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在2008年1月15日前将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材料一并上报市编办。
联系人:苏华花、洪纲,联系电话:82001761,82001735(Fax);办公地址:市民中心C区三楼3030室。
附表:(一)行政机关(行政事务)机构编制统计表
(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表
深圳市编办
二○○八年一月四日
注:1、今年增加“组织机构代码”项目(必填项),具体填写方法见附表。
2、附表二(事业单位统计表)由各主管单位负责下发给管辖的事业单位。
3、附表一、二均可在http://www.rsj.sz.gov.cn“机构编制管理”栏目中下载。如有疑问请E-mail至:honggang@s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