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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直机关、
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管理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管理工作,避免超编进人、不按人员结构比例用人、随意调岗换编等情况发生,同时让当事人充分享有知情权,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政务公开要求,经市编委领导批准,现就出入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人员出入编工作要按照严肃认真、公开公正的原则办理。在办理人员出入编前,必须先告知当事人(包括拟出入编时间、入编的编制经费渠道、编制调整情况等),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至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在出入编申请报告中明确注明当事人对出入编情况“已知情”,并附公示文件。
市编办
二OO五年六月九日
文件:第一页(扫描件)、第二页(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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