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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及退职核准
日期:2005-11-26  
 

业务名称

正常退休及退职核准

业务类型

核准

主管部门

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退职处

办理地点

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C3003室

联系电话

82001707

受理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受理条件

 

需提交的材料

1)正常退休:
《干部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个人信息电脑软盘(统发系统干部不用报);
1寸彩色近照四张;
编制名册复印件(验《编制手册》原件)(统发系统干部不用报);
本人档案材料。
2)退职:
个人申请书;
《退职核准表》一式三份;
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个人信息电脑软盘(统发系统干部不用报);
1寸彩色近照四张;
编制名册复印件(验《编制手册》原件)(统发系统干部不用报);
本人档案材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男50岁、女45岁以下因病不能工作,要求退职,提供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署意见的《深圳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办理程序

(1)所在单位填写《干部退休审批表》或《退职核准表》,并签署意见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3)市人事局将核准结果反馈回申报单位。

其他说明

所需表格下载请点击http://www.rsj.sz.gov.cn/gzytx/ywbz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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