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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考单位:
为做好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就2008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资格复审及录用审批等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须在考察及资格复审结束后,于7月4日前提交《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察情况表》(附件1)及《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册》(附件2)。
2、我局组织开发的公务员录用系统已基本完成,将于七月中旬组织一期该系统的操作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后该系统正式上线试用。本批公务员的录用审批工作将通过该系统完成(部分表单须通过该系统生成),因此录用审批材料待该系统上线后呈报。
3、各单位须按照《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批材料清单》(附件3)的要求提供审批材料。
附件:1.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察情况表
2.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册
3.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审批材料清单
深圳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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