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王敏
本报记者吴涛通讯员蔡志辉何少冬
构建和谐深圳,建设清政明治的责任型、法治型政府,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在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记者就我市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以及配合“责任风暴”、“治庸计划”,准备推出的干部人事管理新政策、新举措等问题,采访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王敏。
记者: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建设责任型、法治型政府,老百姓最关心的是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自身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怎么样?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如何?我们知道,市人事局近年来在组织公职人员学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好吗?
王敏:组织和促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是干部人事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一直以来,我们都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具体包括:首先是抓制度建设,把学法作为每个公务员的刚性任务。无论是初任培训班还是任职班,以及专题学法班,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都是主要内容。我们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次是抓能力建设,把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作为普法培训的根本任务。把依法行政水平作为深圳公务员核心能力,以此来指导培训课程的设计,检验培训效果。第三是内容、形式两手抓、两手硬,大力提高公务员学法效果。这些年来,我们不断研究公务员学法新内容、新形式,保证公务员学法落到实处、用法见到实效。
记者:《公务员法》于今年4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50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的一件大事。请问,在学习、宣传《公务员法》方面,市人事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王敏:《公务员法》是我国建国以来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学习、宣传《公务员法》,是今年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作为人事部门,在普及、宣传《公务员法》方面我们重点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人事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今年8月,我们举办《公务员法》大型讲座,邀请了国家人事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公务员法》起草小组副组长孔昌生主讲。全市组织人事系统430多人听了讲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扎扎实实对全市公务员进行全员培训。从10月份开始,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组织高级研修班、师资培训班和初级培训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历时3个月的《公务员法》全员培训。三是认真带头参加《公务员法》的培训学习,大力提高人事干部队伍自身素质。市人事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中组部和人事部组织的厅局级干部《公务员法》专题研讨班,并选派了部分处级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了广东省《公务员法》高级研修班。其他干部全部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法》培训和考试。四是全方位组织《公务员法》的宣传。12月下旬,我们还将配合全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的召开,进行一次集中宣传,使《公务员法》更加深入人心。
记者:据了解,《公务员法》是一部“框架法”,在一些条文的规定上预留了创新接口。深圳干部人事管理曾经在很多方面开创了全国先河,随着当前“责任风暴”、“治庸计划”的实施,对我市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请问,市人事局是否会在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过程中,对这些新课题进行研究探索,提出一些新思路、新做法呢?
王敏:《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打开了空间,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结合当前正在全市大力推行“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论证,我们准备推出以下几项新措施:一是从公安系统开始试点推行公务员专业化改革,大力提高政府专业服务水平。二是在完善雇员制的基础上,试点聘任公务员制度,搞活机关用人制度。三是改进公务员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指标体系,使我市公务员成为可考核的公务员。四是推行深圳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制定公共服务人员职业操守,打造一支忠诚尽责、勤政廉正、务实创新、文明尚礼的公职人员队伍。五是推行《职位说明书》制度,将所有岗位责任细化、量化和法定化,使之与“责任制”相配套的“买单制”真正得到落实。六是出台有关公务员奖励办法,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七是探索建立“公务员年金制度”,完善公务员保障机制。我们的目标是,通过这些制度、机制的创新,把德才兼备的人选拔上来,把有才无德、无德无能的排除在外,在全市各级机关中营造一个能者大有作为、庸者人人自危,认真履责有奖励、敷衍失责要“买单”的政务环境。
记者:明年市人事局在普法工作方面有哪几项主要工作?
王敏:明年普法工作将继续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方针,按照以下几项重点工作展开进行:一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和宣传;二是组织全市公务员进行《深圳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培训;三是配合“责任风暴”、“治庸计划”,尽快推出我市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新制度;四是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工作;五是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贯彻市政府正在制定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推动我市行政审批行为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实现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